近期的护航奥运圣火传递、抵制家乐福 、达赖藏独、艳照门等事件再次展现了互联网所能够爆发的巨大影响力,眼球效应,长尾效应,病毒传播般传播的速度和广度在这些事件中几乎发挥到了极致。
我们不得不重新思考互联网的意义何在,怎样才能充分有效的利用互联网丰富我们的生活方式,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
互联网络是个能够让全球人类进行沟通交流,参与分享的互动传播媒介平台,它的革命性意义,不仅仅在于它催生了一批为人类创造新需求的新兴产业,还在于它催促传统产业向它靠拢,乃至完全颠覆千百年来形成的固化商业模式,开创新的高利润率长时代。
物廉价美的购物体验,方便快捷的购物方式,这是大家能够从网络购物中享受到的好处,也是互联网改变传统购物模式最有价值的地方。
现有的网络购物商业模式逸辉认为有一下两种:
B2C模式Ⅰ
B2C模式Ⅰ里的电子商务网站运营商更多是充当一个SALE的角色,它们要么是类似传统大卖场的可以销售很多品牌产品的分销商,要么是类似传统专卖店的只销售只有品牌产品的直销商。
消费者可以通过WEB和CALL进行商品选购、订货、付款。
这种模式的交易方式主要以货到付款为主,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为辅。
B2C模式Ⅰ应该是传统产业开拓网络销售渠道的典型商业模式,信息流、物流、资金流都由运营商自己来把控。
B2C模式Ⅱ

B2C模式Ⅱ里的电子商务网站运营商则更多是充当一个中介商的角色,它们要么是类似传统购物中心,有很多品牌产品的生产商或分销商在它那里租了个店面自负盈亏的运营着;要么是类似传统集贸市场,很多个体户摆个摊位卖一些小玩意或旧商品。
消费者只能通过WEB进行商品选购和订货。
由于这种模式的卖家主要是小分销商和小商贩,其信誉和知名度无法确定,所以交易方式主要以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主,货到付款和银行为辅。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逸辉以为C2C模式应该属于B2C模式Ⅱ的一个分支,毕竟术业有专攻,个人在网上售卖东西的人数和次数有限,小商贩和小分销商应该是这种模式的主流卖家。C2C不过是传统商业模式向B2C模式转变的一个过度产物,C2C模式以后的市场只会越来越小,个人开店的做大了就成了小商贩,小商贩做大了就成了小分销商,这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据不详细数据显示,美国的经济衰退导致美国人的购买力下降,但是美国网络购物还是保持着完好的增长趋势,更有甚者预言互联网或者将是减缓美国经济衰退的那根救命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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