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08年奥运会是国际奥委会首次将电视版权与新媒体版权分别销售。在京举行的“奥运新媒体版权保护论坛”上,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胡占凡透露,奥运赛事视频电视信号通过新媒体传播将接受严格管理。
胡占凡透露,广电总局要
求,大陆境内得到电视转播授权的各省级电视台,不得将奥运赛事视频电视信号在其自有互联网及移动平台传播,同时不得将奥运赛事视频授权给其他机构在互联网和移动平台上进行传播;针对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和其他社会网站,国家广电总局将通过网络信息监管部门对拥有不良传播记录的单位、公司给予通报、警告,并将不良传播记录与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审核、发放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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